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编写 “一企一技术”研究中心是指企业整合内外资源、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,从事*门绝技研究开发、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专业机构,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。 “一企一技术”的核心,是通过研发和创新,使众多中小企业在产品、质量、技术、工艺等方面掌握*具特色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、*门绝活,形成自身技术优势,(咨询老师刘老师:18553771869)提高核心竞争力。 二、价值意义 1、推荐申报申请补助资金支持。经认定的中小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,符合补助项目扶持条件的,择优推荐上报工信部,争取专项资金扶持。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执行。 2、使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补助。对经中小企业办认定的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, 每年将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,用于补助研发中心建设。 3、对研发中心承担的中小办技术创新计划内项目,给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。 4、推动大专院校、科研部门与认定企业的研发中心联合、融合,组织对关键、核心技术的攻关。对产学研联合攻关取得显着成效的研发中心给予支持。 三、申报条件 1、产品在生产、制造、加工、质量把关和降低消耗、成本等方面具有专有、*特的技术或人才。其专有技术表现为产品在同类同型号产品市场上的占有率或卖价,产品市场占有份额须达到**名、批量卖价 高的、质量 好、寿命 长或消耗 低的方能认定为专有技术。 2、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授权的实用、发明技术每年达到一定数量且**技术已在产品中应用。 3、生产技术是省内**业内*有、*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;包括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。 4、研发中心在企业为独立或单设,具有研发设施、设备仪器和人才,研发成果已通过科技部门鉴定、并转化为生产。 5、申报的企业必须是按届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公**人企业,且未被其他部门认定或命名为技术中心。 6、*五项认定条件必须具备,达到**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具备申报资格。 四、申报程序 1、申请认定中小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的企业,向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 并由其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初审。中小企业办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组织*评审,对评审合格的研发中心,由中小企业办予以认定,并分批公布授牌。 2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对认定的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进行检查评比、考核(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),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实行动态管理,撤销其称号;对弄虚作假、名不副实的研发中心,既撤销称号,又取消今后对该企业的专项补助项目安排资格。对达到考核要求并获得认定后增加了企业专有技